转转玩会 2006-11-7 10:31
木制包装,该如何征收检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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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木制包装,该如何征收检疫费?????
国家林业局从2002年8月1曰起,正式强调木制包装和电缆盘,要凭《植物检疫证书》调运,否则按违章调运论处。
但木制包装和电缆盘的检疫费如何征收,按什么样的标准征收,我想不会只有我们一个地方有些茫然。按国家以前的规定,按木材价值的0.2%征收,可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木制包装和电缆盘的价值怎么来核算呢??
以前,一立方米的原木的检疫费,在征收时我们一般可以直接算出来也就是1---2元,一立方米的筷子,我们也可以通过筷子的价值,有多少根,来算出来。一立方米的牙签,我们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也是按牙签的价值来征收检疫费的,这从来也没人有过异议。
但是,现在的木制包装和电缆盘该怎么来算呢,是按原木,还是按木制包装和电缆盘的价值来算呢,如果按原木,那与上面所说的原木与筷子和牙签的征收又不同了。但以木制包装和电缆盘的价值来算,那要怎么来算呢。
同样是两个大小一样的木包装箱,里面装的设备,如果一个里面装的是价值100多万元的设备,一个装的是几百元的设备,对货主来说,如果价值百万的包装箱,如果坏了,可能会给他造成上百万元的损失,而如果是价值几百元的包装箱坏了,只是造成几百元的损失,所以说,在这里就出现了包装箱的附加价值,这个附加的价值,该不该也算进去呢,怎么来算呢????
其实,作为基层的检疫员,都不难发现,现在木材制品里,真正能传播病虫害的,不是原木,而就是这些木制包装和电缆盘。
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用木制包装的货物非常的普遍,调运木制包装和电缆盘的越来越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因为原木的调运,到一个地方后,就在固定的加工厂进行加工,不易外流,而木制包装和电缆盘则不一样,不管是有人住的地方,还是没人住的地方,它们都能进入,都能到。加工这些木制包装和电缆盘所用的木材,又不必需要好的木材,有病虫害的不能作其它的木制品,但都可以用来加工成木制包装和电缆盘的原料,所以,本人认为,在今后,可能对木材类的检疫,主要就是检疫木制包装和电缆盘。
木制包装和电缆盘 近年来,在各地都有扩散病虫害的现象,只有有些地方轻,有些地方严重,或多或少都有发生,但在具体执行这项检疫过程中,难度也特别大,这些企业,一说就说是,我就拉这么三两个木头箱子,还要做检疫啊,作为上面有些行政领导们,他们一听,这么少也要作检疫,认为这肯定是检疫站在搞三乱,但他们哪知道,有时一车,就拉那么一个大箱子,而这么一个大箱子,往往用的木材就是有严重病虫害的木材,大家说,如果你碰到了,你该怎么处理,你该怎么向他们征收检疫费啊,该征多少啊?????[/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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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转玩会 2006-11-10 09:32
接上
[size=4][color=Blue] 木制包装和电缆盘 ,的确在今后的工作中,可能会成为检疫工作的重点,作为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森防总站,的确应该考虑一下,把我们检疫上一直在执行了很多年的,检疫收费标准和具体收费办法,再改祥细一点,再改的与现在的社会经济水平贴近点的。
同样是植物检疫,为什么农业上的植物检疫,一直不断有新的规定出台,而我们林业上的,用的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是1994年颁布的,而在对违返规定的处理,也太轻。因为在具体处理中,只能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所以,我们在行政处罚中,正常情况,只能按最低的50元的罚款处理。
但是大家都想一想,如果你是货主,这次罚你几十元,下次你再拉同样的货物,会不会主动去当地森检部门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呢???
答案是,只有傻瓜才会去办,因为在当地办证,不说检疫费要多少钱,就说是去办证的车费,也得几十元,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再说了,在路途中和收货地,检疫部门能查到几次,十次也不一定能查到一次,所以,根本不可能去办。
所以,我本人认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已经在实际操作中,根本不能起到对违返检疫法规的当事人的警示,也根本教育不了当事人通过处理,下次主动办证的目的。
因此,我强烈呼吁森检战线的全体同志们,一起要求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森防总站,修改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出台一套操作性与现实社会实际情况相符的实施细则,以更有效的防止病虫害蔓延发生,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转转玩会 于 2006-11-10 09:43 编辑 [/i]]
杜戈 2006-12-5 09:03
使用木质包装未经检疫便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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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木质包装未经检疫便上路
近曰,重庆万州区森防站和塘坊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查获一起非法使用木质包装盘案,并在室内检疫得出结果表明:松木质光缆盘的松木条中携有松材线虫病。8月7曰,万州区林业部门已对本案涉案运载工具和松木质光缆盘经除害处理和通风散毒后放行。同时,要求涉案企业缴清了检疫补检费12000元、除害处理费1870元和3000元罚款。
松木包装无《植物检疫证书》
7月24曰上午7时,万州区森防站和塘坊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查到一辆装载江苏省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木质光缆盘大货车(车号苏HA6923)无《植物检疫证书》非法运输。现场勘验,车载光缆盘46件,包装材料大部分是松木条,且来自江苏松材线虫病疫区。
森检人员现场抽取松木质包装条进行室内检验的同时,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本次运输的光缆盘在供货时没有将检疫条款纳入供货合同,也没有到当地和省级森检机构办理“检疫要求书”。并且该公司2003年以来调出光缆盘从没有办理过《植物检疫证书》。本次运输的也是无《植物检疫证书》的光缆盘。
检疫结果显示有问题
鉴于本案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的松木质光缆盘来自江苏省松材线虫病疫区,且涉案货值达100万元,万州区森检站立即将此情况向万州区林业局领导进行汇报。重庆市森防站领导得知情况后十分重视,立即启动重大疫情应急预案,将此案列为重庆市检疫执法督办案件,派出重庆市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大队长彭跃明等亲临万州督办。万州区政府也派出重点办负责人协调、配合处理。
7月26曰,室内检疫得出结果:松木质光缆盘的松木条中携有松材线虫病。
运载工具等经除害处理
同时,督办方彭跃明大队长对案件予以了定性: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并对案件提出了依法依程序处理的要求,并表示将全程督导办理此案。并且,监管方对此案作出了如下处理意见:
一是开展检疫补检工作。
二是开展除害处理。
三是要求接货方作出书面承诺,工程一旦使用完毕如数回收松木质光缆木托盘,在区森检站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四是按《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相关条款收取检疫补检费、除害处理费和罚款。
随后,江苏省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专程前来接受处理,缴清检疫补检费12000元、除害处理费1870元和罚款3000元。目前,本案涉案运载工具和松木质光缆盘经除害处理和通风散毒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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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此事件的处理结果,也可说给全国木制包装检疫执法工作,带来指导性的处理意见
1、检疫费如何征收,我们不难从中看出,是严格按照货物价值来征收的,从而,让我们其他地方的基层森检执法人员,可以对木制包装补检的检疫费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给予了明确的操作方法。
2、本事件,可以对全国很多一直认为自己是多么大的国营企业,而抗拒检疫执法工作的这些企业老总们,起到了一定的震撼作用,也使他们感觉到依法办理检疫事项的重要性。
3、重庆森检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检疫法规,应该得到国家森防总站,在全国通报表扬,并通报全国各森防站推广。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能让木制包装办理检疫事项,真正能管理这项工作,还得靠基层每个森防站的努力,而当前这方面,对每个基层森防站来说,压力都非常大,因为当地的政府领导们,一听说当地森防站让当地的大企业来办木制包装的检疫事项,就百般阻挠,并通过行政手段来向森防站施加压力。所以,就全国而言,很少有企业是主动到森防站来办理检疫事项,就是来办的,也是在外地被木材检查站查过,被外地的森检部门处理过,因此,他们才会办,因为不管他这个企业再大,他可以在他当地能请动政府领导们来为他们说情,但到了外地,森检执法人员,就不用顾及这些了,就可以严格执行国家的检疫法规。
就这个事件来说,如果这个企业是重庆的,可能会因人情关系,森检部门会受到政府的个别领导的压力,处理结果也可能不会处理这么严格了。
所以说,检疫工作的落实效果,还得看各地木材检查站及进驻木材检查站的森检人员,在路途中,查处时的处理情况,如果管理的松了,是不可能有人主动来办的,如果各地查处后,处理得都严格,那么,今后办理检疫的企业也就越多。只有主动到当地办理检疫事项,才能真正得到现场检疫,才可能把有没有病虫害搞清楚,才可能真正防止病虫害传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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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1 2006-12-11 19:59
包装箱检疫费的收取计征标准应该请示国家林业局明确,将包装箱内货物价值计算在内应该不符合规定。
2007-9-10 10:07
包装箱检疫费的收取计征标准如果按木材的价值算的话,那些大企业就不会到森检部门办理《植物检疫证实》了,因为木制包装箱再大,也不值钱!!!!只收取木制包装的检疫费太低太低!! 在执法的过程中,甚至有些大企业说:你们把木质包装拆下收回,我们不用木包装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