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戈 2006-12-15 10:39
洪山庙木材检查站被撤销"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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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庙木材检查站被撤销"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称号
2006-02-11 08:33:00 来源: 湖南曰报
本报2月10曰讯(通讯员 周武 罗雪梅记者刘文韬)荣誉面前不但没有保持清醒认识,反而背离依法行政宗旨。今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决定,对已丧失“窗口单位”示范作用的茶陵县林业局洪山庙木材检查站,撤销其“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省第一个被撤销“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称号的单位
茶陵县林业局洪山庙木材检查站是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2004年命名的全省首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之一。但该单位在成绩面前不能保持清醒的认识,不珍惜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创建活动期间建立起来的依法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得到有效坚持和切实执行,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严重背离执法宗旨,集体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并于去年3月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该单位10名工作人员中,涉案人员竟达9人,除1人不予起诉外,有8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茶陵县林业局洪山庙木材检查站已经丧失了“依法办事”的示范表率作用,决定撤销其“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并责成株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匾牌。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希望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以此为鉴,时刻牢记执法宗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和“窗口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窗口单位”的动态督查管理,及时预防和纠正“窗口单位”在依法办事中出现的问题,巩固创建工作成果,使“窗口单位”切实发挥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示范表率作用。(责编:刘金兰作者:通讯员周武 罗雪梅 记者 刘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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