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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滩 2007-7-8 11:08

国家林业局驻乌专员办公布8起林政资源案件

国家林业局驻乌专员办公布8起林政资源案件


新疆新闻在线网1月29曰消息:记者在国家林业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公室采访时了解到,2006年,该专员办加大了督察督办新疆林政案件的力度,依法纠正违法行政与越权行为,积极维护了林农及林业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该办还在近曰向社会公布了8起林政资源案件。

  ——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违法批准占用林地案。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为新疆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占用造林承包户张某270亩林地审批手续。

  专员办与自治区林业厅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后,先后两次分别督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缴纳有关费用。此案得到巴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呈文上报专员办,目前用地单位已办理了征占用林地手续,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38.76万元。

  ——反映焉耆回族自治县农民承包地林木被滥伐案。焉耆包尔海乡农民买某来信反映,其父承包的林木被乡里砍伐。现本人已故,其子吾某请求按协议规定赔偿16.8万元,并继续经营该林地。

  经专员办督办,自治区林业厅责成有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焉耆林业局调查认为,包尔海乡与该乡农民买某达成的是口头管护协议,林木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包尔海乡依法申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出现滥伐林木现象。关于吾某提出乡政府对其补偿16.8万元并继续经营该林地的问题,县林业局认为纠纷已超出林业部门管辖范围,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举报板房沟林场前场长滥伐林木案。专员办调查询问场领导、资源科、天保办、财务科有关人员及举报人,大家一致认为材料中反映的前任场长滥伐林木修建照碧山庄、用木头换羊、滥伐盗伐林木不入账及其他利用采伐以权谋私等问题与实际不符。鉴于此,专员办决定不立案督办,并将调查报告函转自治区林业厅及板房沟林场及前场长本人。

  ——乌什县艾某林地、林木被征用、砍伐纠纷案。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农民艾某来信来人反映,乌什县水利局实施塔河综合治理水利建设工程时,其1000余棵树木被砍伐,要求予以赔偿。
  阿克苏地区林业局接到专员办和林业厅的联合督办通知后,立即派人赴乌什县进行调查。经调查,存在砍伐林木的情况,目前乌什县政府已作了妥善处理。

  ——霍城县退耕还林克扣钱粮案。霍城县清水河镇二宫村一组50户农民联名反映,退耕还林农户不能按政策规定领取钱粮补助。

  经专员办、自治区林业厅督办,霍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监察局、林业局、财政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赴清水河镇二宫村一组进行调查。经查,二宫村一组确实存在退耕还林面积、兑现资金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等问题。目前,霍城县清水河镇政府已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反映农十师国土资源局越权审批林地案。阿勒泰地区有关部门反映,农十师国土资源局越权批准朱某在阿勒泰市北屯林场天然河谷林(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内修建花圈店,造成恶劣影响。当事人以农十师国土局已批准为由,拒不停止施工。同时,有北屯居民来信反映,农十师国土局北屯分局越权批地,造成大量天然河谷林死亡和林地流失。
  经专员办督办,兵团林业局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被举报人朱某修建花圈店用地是农十师北屯中学的菜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就已开始种植,不存在毁林建设的情况。另外,由于额尔齐斯河来水量减少,的确有部分远离水源的树木干梢或死亡,但与城建施工没有直接关系。

  ——霍城县民营企业治沙造林成果被毁案。新疆颐美丰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反映,该公司与霍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图开沙漠3.6万亩治沙造林项目合同,并陆续投资拉围栏、打井、造林。但近两年来,树木和设施数次遭到附近牧民的破坏,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处理,致使林木资源和该公司的经济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专员办要求自治区林业厅组织调查处理,切实保护非公有制林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林业局调查,2003年9月,颐美丰公司与霍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霍城县图开沙漠治沙造林承包合同。2005年3月,颐美丰公司向霍城县林业局申请发放2004年营造的5000亩林地林权证,但双方对造林面积和成活率存在分歧。经核实,只有300余亩林地成活率在70%以上,其他树种成活率较低。调查组建议霍城县政府尽快与颐美丰公司协商,履行合同义务。

  另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森林公安局调查,确实存在牧民破坏围栏情况,原因是存在一地两证(林权证、草原证),造成权属纠纷。

  ——反映莎车县怡美公司借退耕还林套取钱粮案。群众署名举报,反映喀什怡美木业有限公司在喀什地区莎车县恰热克镇退耕还林7000余亩,大部分树木已死亡,未达到国家退耕还林的标准。该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00余万元。

  经专员办、林业厅督办,喀什地区领导高度重视。经喀什地区林业局调查,2005年,怡美公司完成造林并经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后,于当年兑现了50%的粮食补助资金和现金补助、种苗补助款95万元。由于当地条件和管理的问题,其退耕地虽经多次补植,但存活率依然很低,调查组已责令莎车县林业局督促该公司限期整改,切实加强林地水肥管理,提高存活率。待造林存活率达到验收标准后,再兑现退耕还林的其余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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