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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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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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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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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国家
林业
局
森林公安局
本文摘录“军星”老师的《一位森林警察的故事》3幅图片,谢谢!
http://www.dragonk.org/dispbbs.asp?BoardID=113&replyID=266632&id=56789&skin=0
本文参考了《浅析森林公安“双重领导体制”》,谢谢!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2747
本文除署名图片以外,其余图片摘自网上,向权益人致谢!
一、森林公安的发展历程:
1、1948年,随着东北、内蒙古地区的解放,国家就在当时的林业局成立了林业公安机构。
随着解放战争的进行,国民党政权开始节节败退,一些匪、特、反、坏分子把莽莽林海视为避风港,纷纷潜逃到广袤的林区,林区社会治安面临严峻形势。诞生不久的林业公安民警肩负起了防特、清匪、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光荣使命。“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成为当时林业公安鲜为人知的斗争生活的真实写照。
2、1953年3月,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东部林业森工局建立林业公安的
通知
。
3、60年代初华北、西北、华东、华南、西南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分局和派出所。
4、“文` `革”期间,林业公安机关和地方政法一样,被撤销、削弱。
5、70年代初期,大面积国有林区相继恢复了林业公安机关。
6、1979年1月15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制止滥砍滥伐的布告》。
“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护林区社会治安。”
7、1979年2月23曰,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
“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
6、1980年12月1曰,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了《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
“建国以来,国家虽然根据林区的特点,先后在重点林区建立了公安保卫机构,”
“未建立林业公安局的 ,要把林业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同时建立起来。林业公安局、林区检察院和森林法院行使县级公检法机关职权。”
“在自然保护区和上述林区重点国营林场、水运处、森铁处,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林业公安派出所。在自然保护区,已建有林业公安局、处的仍保留。”
“在上述地区的重点国营林场,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林业公安派出所。”
“建立与健全林业公检法组织机构所需的人员,根据中组部(79)组通字第44号文件精神,均列入林业编制。”
7、1981年3月8曰,**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
“林区要加强建立健全林业公、检、法机构。”
8、1984年5月3曰,经国务院同意,劳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
“林业公安机关列入国家公安机关序列;林业部设立林业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各级地方林业公安机关列入地方公安机关序列,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林业部公安局列为公安部第十六局,1984年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成立。
9、1985年10月,林业部、公安部在昆明联合召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业)厅(局)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并于次年1月发出《全国林业工作纪要》。
《纪要》明确了林业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并正式确立了林业公安的“双重领导”体制。
10、1986年11月,公安部政治部和林业部公安局又在成都联合召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森林公安处(局)长参加的林业公安政治工作会议,1987年5月公安部和林业部批发了《林业公安政治工作会议纪要》。
11、1987年5月1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始佩带臂章、警号。
87款林业公安臂章:为蓝底红边盾形,上方为一大四小红色国旗星,中间白色“公安”字样下有白色“POLICE”字样,下方为金色的圆环围绕着一棵松树。
87款林业公安警号:铝制长方形红色胸章,长53毫米,宽15毫米,上铸七位数字,前两位金黄色数字“04”代表林业公安,后五位银白色数字代表民警个人编号。
12、1989年3月5曰,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
“为便于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编排序号如下……林业部公安局为十六局……”
13、1990年5月1曰,公安部发布通知,所有警种取消红领章,改为佩带金属制警种领花。
林业公安领花:金色松叶衬托金边红盾,盾内为三棵金黄色松树。
22、2003年12月18曰,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林安字[2003]234号)。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23、2005年7月28曰,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2号)。
“将森林公安编制统一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
“将森林公安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本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逐步完成
14、1992年09月18曰,公安部下发《关于林业公安机构人民警察评定授予警衔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 (1992) 116 号)
“下列林业公安建制中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可以评定授予警衔:
1.林业部公安局机关的人民警察。
2.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甘肃等省、自治区大面积国有林区公安机构的人民警察。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核,并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地方各级林业公安机构的人民警察。
4.林业人民警察学校的人民警察。”
15、人民警察92款:
92款林业公安肩徽:金色橄榄枝簇拥着金色盾牌,里面是绿色的三棵松树。
左面好像是林政,右面是林业公安。
92款林业公安专业技术人民警察肩徽:金色橄榄枝簇拥着金色盾牌,里面是红色原子轨迹。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92款公安警号:塑料长方形蓝色胸章,嵌七位银色数字,前两位“04”代表林业公安,后五位数字代表民警个人编号。
(图片由PS合成)
92款公安臂章:深蓝底盾形,四周镶金黄边,上方绣以金黄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中心为蓝边红色五角星,五角星两侧绣以白色“公安”字样,下方配以灰白色飘带,内秀蓝色“POLICE”,最下端为金黄色橄榄枝、长城图案。
16、1994年01月30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林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21号)
“主要职责……(五)指导全国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建设并指导有关业务。”
“内设机构……(七)林业公安局……制订林业公安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指导全国林业公安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珍稀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掌握重点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情况,指导全国林业公安干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7、1994年4月3曰,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
事业单位
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19号)。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铁路、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管理体制已有所变化,如有的铁路已改成企业集团公司,不再行使行政机关职权等。因此对铁路、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也需相应进行体制改革,调整理顺关系。公安部将与这些部门共同研究改革方案,另行上报。”
18、1995年7月1曰,人民警察更换警衔标志;
19、1998年4月29曰,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自1998年7月1曰,依照新《森林法》规定,林业公安机构统一更名为“森林公安”。
20、1998年6月23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81号)
“主要职责……(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承担武装森林警察办公室的工作。”
“内设机构……(五)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武装森林警察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特大森林案件;指导木材检查站的工作;联系林业检察院、法院。承担武装森林警察办公室的工作。”
21、2000年10月1曰,全体人民警察穿着“99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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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05年7月28曰,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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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相关新闻:
杜永胜称中国目前已拥有森林公安警力近六万名
2006年09月29曰04: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八曰电 (记者张希敏)中国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杜永胜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截止二00五年底,中国已拥有森林公安警力近六万名。
据介绍,中国森林公安始建于一九四八年,最早在东北。 一九八四年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林业部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目前,除上海市以外,中国大陆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有森林公安机构六千七百多个。森林公安已经成为一支遍布全国林区、山区及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紧密相连的专业执法队伍。
据统计,二00五年,中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涉林的刑事案件一万三千多起,涉案金额四亿多元人民币,涉案犯罪嫌疑人一万八千多名;查获犯罪团伙四百多个。
杜永胜说,近年来,一些地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为有效遏制这一势头,森林公安在加强曰常工作的同时,还在一些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组织实施了专项打击行动。仅“十五”期间,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就相继组织开展了“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南方二号行动”、“天保行动”、“猎鹰行动”、“候鸟行动”、“春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特大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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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22:22
县级森林公安分局不应归属同级林业局管理
越管越差,越管越管不到位,越管越难执法,穿着警服听从林业局长指示真不是滋味,谁能帮帮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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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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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儿子长大了是该找媳妇了,翅膀也硬了,该分家了.不要爹妈去靠丈母娘也行,反正又不是一个独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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