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org.cn 中国机构网 2007年04月21日 16时20分
2007年3月28日,在
河南省编办主任会议上,省编办主任、人事厅厅长王平表示,全省各级政府机关一律不得核定和使用自定编制,不得在行政编制限额外进人,同时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严查全省各地在编不在岗、工资照常领等“吃空饷”现象。
乡镇机关人员只减不增
王平介绍,乡镇人员编制要由省一级实行总量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未经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乡镇一律不得补充人员编制。
同时,核定每个乡镇人员编制,坚决清退超编、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也将列为对县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严禁行政、事业编制混用
全省各地要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职责,严禁行政、事业编制混用。将现有
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大类。
对现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整合;现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现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不同类别,实施相应的改革和管理。
今后,原则上只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各级党政机关无权自定编制
今年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核定和使用自定编制,不得在行政编制限额外越权审批行政编制,在行政编制限额外进人。
王平表示,河南省将推广编制实名制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员编制总数应当严格加以控制,如确需调整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必须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
对经批准必须增设的机构和确实缺编的部门,所需编制要在现有人员编制总数内调剂解决,不能自行扩大编制或超编增加人员。凡顶风违纪的,督查核实后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